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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不裁员、少裁员公司可申请稳岗补贴”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3 03:12:02 浏览:

前几天,石家庄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公司稳定岗位相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对在石家庄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不裁员,稳定就业的公司,失业保险基金将给予稳定岗位补助金(以下简称稳定岗位补助金)。 享受稳定工作津贴的公司条件是 记者了解到,要享受该通知的政策,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一)石家庄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动结余具有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采用规范, (二)公司享受稳定的岗位补贴政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公司在申请稳定工作津贴前,参加失业保险,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没有失业保险历史或不按规定补缴多年借的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市登记失业率 符合 条件的公司,每年可以不重复享受一次稳定的工作津贴,稳定工作津贴所需的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稳定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调职培训、技能提高培训等相关支出 鼓励公司用补贴资金支付社会保险费,有利于公司次年继续申请稳定的补贴政策 该《通知》记者,稳定工作津贴标准为: 1、上一年度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对没有裁员的公司,按照该公司及其员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定工作津贴。 2、上年度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对裁员率在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个百分点以上的公司,按照该公司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定补贴。 3、上年度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对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个百分点的公司,按照该公司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给予稳定补贴。 符合本《通知》和石政辩状〔〕104号、石人社字〔〕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公司,可在同一年内任选一家 不得重复享受补助金 公司补助金额等根据公示的 ,稳定补贴的员工定期受理,集中审查认定,按年度支付的方法实施 该公司可以在上年末4个月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办理机构申请,逾期不受理 申请稳定岗位补助金的公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享受稳定岗位补助金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上年度公司稳定工作措施4、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申报表和地税实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参加上年度失业保险减少人员情况表。 6、公司承诺书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对申报公司的参保缴费及裁员情况 在审核公司依法全额缴纳参保费,确保该公司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地税部门失业保险费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公司上年度参保缴费总额(不含拖欠费和滞纳金)一致。 初审通过后,拟接受扶持政策的公司名单、裁员情况、补助金额等在当地媒体或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5个以上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相关材料并报市人社部门审查 石家庄市财政部根据石家庄市人社部门审定的公司名单和补助金额,向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支付资金,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支付资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向公司银行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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