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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太子酒店卖淫案一审宣判:老板梁耀辉被判无期”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02 08:18:01 浏览:

根据本社电 东莞王子酒店业主梁耀辉等组织卖淫案,最近被判处一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被告梁耀辉犯有组织卖淫罪、投标罪、贯通机关受贿罪,计罪处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梁耀辉在法庭上表示上诉。

据东莞中院审理,被告人梁耀辉是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从2004年开始提供卖淫活动服务。 年,该桑拿中心用于卖淫的桑拿房费收入近4000万元。

东莞中院还透露,梁耀辉还在一次竞价会上与其他投标人打通,代表其企业参加竞标者不挂牌竞价,致使他人低价中标,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事后梁耀辉分摊利润费1000万元。 另外,为了降低太子港的用电价格,梁耀辉找到了东莞市黄江供电企业副总经理黄某平(另案解决)。 在黄某平的帮助下,梁耀辉经营的太子港从1996年到2004年按居民电费支付电费。 2002年梁耀辉获赠黄某平156万港币。

东莞中院认为,被告人梁耀辉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投标罪、机关受贿罪,应当依法处罚,数罪并罚。 梁耀忠亲自向公安机关说明了自己的贯通投标事实,针对这部分事实,认定其构成可以自首,对梁耀忠所犯的贯通投标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被告郑伟等23人为组织卖淫罪,被告丁振等20人为组织卖淫合作罪,被告罗浩安等3人为毁灭证据罪。 被告郑伟等46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1年4个月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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